令人担忧的食品包装

发表时间:2010-02-04 来源:世界包装博览
“隐忧”是看不见的担心。食品包装是隐形添加剂。实际上好多疾病不是食品安全问题,而是食品包装问题。
比如一次性塑料餐饮具,虽然国家质检总局早在2006年9月8日对食品用塑料包装、容器、工具等制品实施市场准入,截至2009年底,全国已有980余家一次性餐饮具生产企业取得了生产许可证。但市场上仍有部分无证企业的产品大量流通。有些企业只取得了一种产品的生产许可,却在多种产品上印制许可信息,欺骗消费者;有些企业获证后,为了降低生产成本,生产中大量使用工业级碳酸钙、滑石粉、石蜡等有毒有害原辅材料,甚至添加了来源不明的废塑料,将不合格甚至有毒有害的产品推向市场。而如果长期使用这类一次性塑料餐饮具,渗入食物内的有毒有害物质,将可能导致消费者慢性中毒。 
“隐忧”还在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中。据介绍,这类餐具由于火灾隐患大、遇热易中毒、回收利用难、腐烂降解难和填埋焚烧难,被列为产业政策淘汰产品。但一些地方仍有企业在继续生产和销售。有的产品中加入有致癌作用的荧光增白剂掩盖杂质;有的加入有毒色母料把产品染成黄色,还堂而皇之地标上“可降解”字样蒙骗消费者;有的企业甚至大量使用从国外进口的废塑料生产。
塑料袋安全问题,最应注意的是两个指标。一是残渣指数超标,二是铅超标。用二手回收料制成的塑料袋,99%残渣超标。而重金属超标,则是由助剂和填充物引起。
“重金属超标,是此行业潜在的危机。” 据董金狮介绍,2009年6月1日《食品容器、包装材料用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》(GB9685-2008)正式实施。该标准明确要求“没有列入标准的物质不得用于加工食品用容器、包装材料”。但标准中对于限量值的测定方法及检测机构均没有明确说明。同时,实际生产中,没有列入该标准但经常用到的物质也不少。
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,规范食品包装材料及包装材料用添加剂的生产和使用,2009年11月6日,卫生部、工业和信息化部、农业部、商务部、工商总局、质检总局、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7部门联合发出《关于开展食品包装材料清理工作的通知》,要求不在我国现行有效的食品包装材料相关标准(133个国家标准和126个行业标准)范围的产品,均需向卫生部门进行审批。但该通知中并未明确审批的具体申报程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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